本網訊通訊員丁姣 韓凱玲報道:近日,邢某在法院的幫助下拿到了工資尾款48108元,她感覺到煩“薪”事終于可以安心了。
2015年1月,邢某從陳某手頭接到了宜城某商業城消防安裝工程,并簽訂了消防安裝人工承包合同,雙方對結算方式和付款進度進行了明確約定。邢某組織工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消防安裝后,陳某僅支付了部分人工費。剩余48108元一直沒有支付。于是,邢某訴至法院,希望通過法律手段拿回工人工資。
得知案件涉及工人“薪事”,承辦法官王權高度重視,迅速開啟綠色通道,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。經過溝通得知,陳某對應付金額沒有異議,但因在其他項目尚有余款未收回,導致沒有足夠資金支付這筆尾款,希望再寬限一段時間。經查實,陳某在宜城某項目中確有余款未收回。
看著陳某愁容滿面,承辦法官當即表示:“把項目負責人電話號碼給我,我聯系項目負責人,詢問工程是否已經完工,何時辦理工程結算,何時支付工程款。”
得知工人們薪資發放困難,項目負責人當場表示原意配合,盡快與陳某辦理結算。經過多方籌措,陳某當場支付了邢某48108元。邢某連連向法官表示感謝,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,一場困擾邢某的煩“薪”事,終于畫上了圓滿句號。
當庭調解、即時履行,同步實現糾紛化解和落實案款的雙重法治效果,體現了司法服務“速度”。宜城市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,發揮能動司法和非訴解紛制度優勢,提升案件“調撤率”和及時“履行率”,努力優化司法資源配置,切實提升群眾的司法獲得感、滿意度。
(編輯:余倩 編審:艾淑莉)